Eating, body and psyche—— 從佛教的觀點談「食」與身體、心理、精神的關係(一)
文/陳政雄
有句俗話說:「民以食為天」,人類的生命要依賴飲食才得以延續,其他有生命的個體也不例外。推而廣之,存在這天地間,只要是具有生命的存有,都必然的需要依賴「食」,才得以繼續存在,才可能有生命現象的展現,也才有心理運作與精神現象可被吾人所觀察及探究。在一般人的觀念中談到「食」,最容易聯想的應該就是「食物」,也就是可以維持生物的生理功能運作的物質,同時也是「民以食為天」這句俗話所涉及到的對象。隨著人類對自然環境的掌握與資源的使用,當人類的生活水準逐漸提升與改善之後,在物質性的食物之外,人類也開始慢慢具有了「精神食糧」的概念,也開始注意到非物質性、精神性的「食」,對人類的心理情緒與社會文明所能產生的影響。物質性的食具有滋養色身的功能,可以提供每天活動所需的能源,也可以讓身體維持健康而能進行日常的活動。物質飲食這一個部分在西方科學中,一直以來都被詳細的研究探討,甚至也發展出諸如營養學、飲食相關學科乃至分子廚藝等專業科學。至於「精神食糧」的發展,自文藝復興以降,西方的藝術、文學創作等精神活動與靈性美學的拓展,乃至腦神經科學的研究,更將人類的文明推向精神心理甚至靈性的領域。這種趨勢自十四世紀以降,至今仍然方興未艾,也是現今一流科學家們所致力研究的重點,其目的無非就是要解開人類生命的終極奧秘。
相對於對西方文明發展的瞭解,大家對於東方文化的認知,可能就有所不足與偏頗了。一般人對於東方人的生活方式,尤其是中國人的飲食,總刻板的認為沒有素養可言。因為中國人什麼東西都吃,不像西方人講究飲食的精緻;除了不忌諱地什麼都吃之外,也吃得很粗魯而常遭西方人譏笑為野蠻。然而中國人其實也有飲食文化與廚藝烹調的傳統,但中國人似乎都只是將其局限在小地域的發展,而將其作為個人的生活享受或服務小眾之用。這種情況就如同中國歷朝歷代的科技發展,發明了許多科技產物之後,大多數的情況都只是將其拿來改善日常生活的便利性與時效性,較少將其發展成為科技工業一般,飲食文化與廚藝的工巧,多數也是藏諸名山而不宣揚,因此很難被外人所了知,更遑論是西方人了。這種現象恐怕是與中國文化向來就著重於心性的探究,而將這一些科技工藝視為「奇技淫巧」的心態有關。也因為中國人這種保守的心態,許多優於西方的文明與科技,一直要到近代東西文化交流更普遍之後,才漸漸被西方人所探知而競相追逐研究。前面所說「東方欠缺飲食文明」的這些看法,終究只是刻板印象,實際的情況並不是一般不瞭解之人所認知的那般。其實,函蓋儒、釋、道在內的東方文化,對於食的瞭解已經不只是停留在物質性的飲食美味、可口與否這一個層面,而是超越了口腹之慾,已經瞭解到飲食與身體疾病發生的關聯性,甚至是與情緒的安適狀態、精神心靈的愉悅滿足,也都有相當緊密的關聯性存在。
「食」這一個字,作為名詞與作為動詞使用,其意涵上是有所差別的。作為名詞的「食」通常是指物質性的食物,但這只是一般約定俗成的定義,因為在現代人的認知中,食也可以是「精神糧食」或「心靈雞湯」。而在佛教的生命觀中,「食」除了可以指稱「食物」之外,也函蓋一般人所說的「精神糧食」乃至不為一般人所了知、更為深細的其他種食。而「食」作為動詞來看,則是「進食、吃、噉」的意思,也就是文章標題"Eating"的中文意思。進食或"Eating",都還是限定在物質性的食;對於非物質性的食,並不適合以進食等字眼來描述,而應該以「攝取、接觸、享用」等概念來表達。不論是物質性的食、非物質性的食或佛教經典所觸及的其他類型之食,都有其產生滿足、引發樂受的一面,也因此無可避免的會同時俱有引發及增長苦受與煩惱的另一面。
譬如好吃的食物,在食用的當下是滿足與享受的,但是再如何美味可口的食物終究會被吃完。當可口的美食吃完之後,饕客不復再有美食可以繼續享用,這時「壞苦」就產生了──因為原先的樂受已經消失而不存在故名之為壞。因為樂受不復存在、不復可希求時,苦惱就出現了;即便不是因為美食被吃完產生苦惱,當享用美食過程所產生的滿足感、美味感一一消失之後,美味食物所引發的愉悅感覺也一樣不復存在而不可得,這種狀況也是一種「壞苦」。或者因為食物太好吃了而貪得無厭,結果就因為吃太多而撐脹了肚子,或者出現消化不良的情況,這就是因為貪圖美食享受而出現了「苦苦」──也就是因為吃撐肚子導致肚子痛、人不舒服等身體之苦而產生了苦惱。另外,也有某些人於「食」的苦惱,與飢飽或食物的可口美味無關,而是因為某些尚無法明確標定的生理、心理因素所引發的「害怕而不敢吃」或「克制不住一直吃」等問題,也就是醫學上所診斷的「厭食症」、「暴食症」等病症。由上面說明可知,以產生煩惱的觀點而言,與「食」或"Eating"有關的煩惱,其實是包含了作為「名詞」的食所衍生的煩惱,也包括了作為「動詞」的食所產生的困擾。
一般人在提到佛教與「食」的關聯性時,總是會優先想到與禁殺生、不食肉有關的素食,雖然這一項禁戒確實是佛教觀點的食給一般大眾的普遍印象,但其實在佛教經典中所涉及到的食,並不只是如此而已。相信佛法真實而且具足信受的佛教徒,之所以不食眾生肉是因為慈悲心,是因為瞭解被食的旁生與人類一樣,都具有獨一無二的生命本體,都有未來的成佛之性,因此不應該為了一己的口腹之慾造業而殘殺其性命;也因為相信因果業力的酬償作用,桌上的佳餚也許在久遠之前曾經是我們的眷屬,因此而不忍心食其肉。等而下之的,則是將素食當作是一種禁戒來持守,也因為每個人對禁戒持守的嚴謹度差別,於是就有了「全素」與「蛋奶素」之分的素食飲食習慣。除此之外,也有吃早齋,初一、十五素齋,以及六齋日素食等的差別情況存在。而在接受素食飲食的一般人與關心自己健康、保護地球環境者的心目中,其所認知之佛教觀點的食,可能也只是與素食的健康性、環保性有關而發展出來的課題,或者是與素食烹調廚藝相關的工巧。不管是何種形式與嚴謹度的素食習慣,願意素食而不食肉的人,基本上都是為自己目前植福,也為未來世植福的作為,都是值得讚嘆的。雖然以上所談的種種對食的認知都不離佛教的範疇,但其實在佛教經典中所探究與食有關的義理,是遠遠地深妙於上述所提到的種種,這一部分在稍後文章中,將會繼續深入的探究。
簡略談完了「食」與"Eating"之後,接下來要看的是標題中的"Body"這個字,這一個字的中文通常翻譯成「體」、「身體」,一般人則習慣性的將其等同於人的色身,但其實因著其所被應用的領域之不同,所指涉的意涵其實也是有差別的。譬如在醫學的範疇內,"body"這個字幾乎是等同於"physical body",也就是「身體」的意思。但醫學上也有其他場合會使用到這個字眼,例如與失智症有關的"Lewy body"──路易氏體,或者與糖尿病有關的"ketone body"──酮體,路易氏體與酮體這兩種物質體,都是由同類的小物質單元堆積所形成的聚合物,亦即由小物質聚合所成之體。因此就物質層面而言,"Body"這個字所指涉的義涵,應該是某些同類、同性質的物質之聚集,故而在理解"Body"這一個字所涉及的義涵時,還是得看其前後文字來確定。例如本篇文章標題"Eating, body and
psyche",就很清楚的可以知道其中的"body"所指的是相對於精神、心理功能的「身體」;而心理學或精神醫學上常使用的"mind-body"這個字詞,也具有類似意思,也是指相對於抽象性的精神心理現象的生理、物質性質之身體。
一般情況下,中國語文習慣於以「身體」來指稱我們的身軀,意思就是以「身」的聚合所形成的主體。而「身」這個字,在古文中的用法,其實已經函蓋了軀幹或身軀的意思,因此中文的「身體」可以說是一個合義複詞,合起來使用可以加強其意涵,也不會造成錯解。然而古文中的「身」這一個字,不完全只有軀幹或身軀的意思,也可以是第一人稱代詞,就是指稱「我」自己。這種用法在現代人的一般口語中並不常見,但是在古典文學或戲曲作品中,還是時有所見。例如稍有年紀的人會自稱為「老身」,這種說法並不是指自己的身體老邁,而是自認為已經有些年紀,在人世間閱歷不少而有點倚老賣老的味道。除了以「老身」來自我指稱外,也有以不涉及年紀的「自身」一詞來指稱自己的。例如在元代李行道所著雜劇《灰闌記》之〈楔子〉中,有這麼一句口白,就將這兩種意思全都用上了:
「(老旦、卜兒上,云)老身鄭州人氏,自身姓劉,嫁的夫主姓張。」(註1)除了在文學作品中可以見到不是指稱「身軀」的「身」之用法外,在佛教經典中,也存在著指涉不同意涵的「身」之經文。在一般人的認知中,人(乃至部分有生命的個體)是由生理功能與心理精神功能所組合而成,或者是更進一步的說為「身、心、靈」三者所組合形成。而在佛教經典中,對於有情生命則有更深細詳實的敘述。依於佛教的生命觀而對有情生命的組成與運行之理解,第八識如來藏是所有生命現象得以存在運作的真實「身」與根本「體」,由這一個真實心而出生了有情,也才有五陰十八界等色法與心法存在,而這正是一般人乃至科學家們所認知的生理與精神心理功能。佛教經典中對於人類的生理、精神心理等生命現象,除了以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這五蘊或「六根、六塵、六識」等十八界來說明之外,也進一步的使用了「六識身、六想身、六觸身、六受身、六思身、六愛身」(註2)等概念來描述有情生命於其日常生活當中,精神心理現象運作的狀況,將包括人類在內的有情眾生,於起心動念之際的種種知覺思惟、情緒感受以及彼此之間的互動變化,作更細微的解析。因此從佛教的生命觀點來看「身」「體」一詞,是可以理解成以「六識為身」所和合之體,乃至以「六愛為身」所和合之體,而不再只是簡單的「以軀幹為身」所和合之體的有情生命概念了。
參考資料
2. 《雜阿含經》卷13:【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、中、後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。諦聽,善思,有六六法。何等為六六法?謂六內入處、六外入處、六識身、六觸身、六受身、六愛身。」「何等為六內入處?謂眼入處、耳入處、鼻入處、舌入處、身入處、意入處。何等為六外入處,色入處、聲入處、香入處、味入處、觸入處、法入處。云何六識身?謂眼識身、耳識身、鼻識身、舌識身、身識身、意識身。云何六觸身?謂眼觸、耳觸、鼻觸、舌觸、身觸、意觸。云何六受身?謂眼觸生受、耳觸生受、鼻觸生受、舌觸生受、身觸生受、意觸生受。云何六愛身?謂眼觸生愛、耳觸生愛、鼻觸生愛、舌觸生愛、身觸生愛、意觸生愛。】(CBETA, T02, no. 99, p. 86,
c24-p. 87, a8)在這段經文中,釋迦佛開示了「六內入處、六外入處、六識身、六觸身、六受身、六愛身」這六六法,而這些都是被一般世俗人貪愛而難以放捨斷離,乃至將其認作是真實法來執取的。因此 世尊才於後續經文中繼續開示而略說這六六法都是無常生滅,都非真實我,不該將其執取而認作是真實身,徒然的增長無明。在這段經文中只提到了「六識身、六觸身、六受身、六愛身」這四法,而六思身與六想身的道理也是類同的。如《雜阿含經》卷13:【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想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觸生想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想,是名六想身。」】(CBETA, T02, no. 99, p. 92,
a19-21)【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思身。云何為六?謂眼觸生思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思,是名六思身。」】(CBETA, T02, no. 99, p. 92,
a24-26)經文中所提到的觸、受、愛、想、思等名相,所指的就是與有情心識相應的心所法,也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精神心理活動或現象。